咨询电话:020-28171622 18520356658
MENU
南方毕业生人才人事网
首页
毕业接收
档案挂靠咨询
应届生咨询
报道与改派咨询
暂缓就业生咨询
周边动态
党团关系咨询
其他相关咨询
在线申请
热点解答
接收查询
查询进度
下载文件
联系咨询
首页
> 热点解答
> 详细信息
应届毕业生怎样申请暂缓就业?
发布于
2018/2/27 10:20:42
(1)毕业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向学校提出暂缓就业申请,经批准后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2)省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各高校在网上上报的毕业生就业信息打印条形码(一式四份)并下发到各高校,各高校将条形码按要求分别粘贴在《暂缓就业协议书》(三份,一份上交省就业指导中心,一份由学校留存,一份由学生保管)。
(3)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必须持由省就业指导中心核发的贴有条形码的《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返回
快捷导航
档案咨询
毕业生咨询
申请咨询
办事指南
入户咨询
微信答疑
在线申请
|
办理流程
|